通江县房产管理局
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
南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,自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5月10日,对通江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,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,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,我单位高度重视,进行了积极整改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《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:
(一)“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多年未调整”问题
整改情况:我县制定了《通江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,明确了维修资金交存标准,并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了通江县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(框架、剪力墙1100元/m2;砖混700元/m2)。下一步,县住建局将建立定期测算与调整机制,定时组织专业机构对本地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进行测算,并根据测算结果适时调整维修资金交存标准。
(二)“信息公开程度不够”问题
整改情况:一是对现有的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不断进行升级和完善,届时业主可以查询交存、使用信息;二是在小区公告栏、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宣传,使业主更加直观地了解维修资金缴存政策,同时方便业主之间相互监督和提醒,共同维护维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;三是县房管局内设立有相应股室,业主可随时查询个人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情况。管理部门也将为业主提供必要的咨询和解答服务,帮助业主更好地了解维修资金政策和管理规定。
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审计建议,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、管理和使用工作。
通江县房产管理局
2025年9月29日